Page 273 - 循人中学行政手册Tsun Jin High School Administative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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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灯光及音响费:
                                基本情况                伯才堂                  完美堂                  大讲堂
                                每项活动
                                                    RM50                 RM100                RM50
                              (一般用途)

                                每项活动
                                                    RM150                RM300               RM100
                              (表演用途)

                            1. 一般用途包括讲座会、演讲比赛及合唱比赛等。
                            2. 表演用途包括音乐会及各种公演等。(使用次数较多-包括彩排及正式演
                               出)

                            3. 若有特殊情况,其收费情况由联课处酌情处理。
                            4. 举办生活营或任何大型活动,如财政负担大,可向联课活动处提出书面
                                申请(须附上相关财务资料),经校长批准,减免部分或全部灯光及音
                                响费。
                          5. 所有学校行政单位举办之活动,不予收费。

               1997 年 3 月 1 日经校长核准。                            2016 年 12 月 13 日第一次行政会议通过修正。
               1998 年 3 月 25 日经校长核准修正。                         2018 年 12 月 11 日第一次行政会议通过修正。
               2008 年 11 月 06 日第十二次行政会议通过修正。                   2022 年 11 月 10 日第十一次行政会议通过修正。


               G11 联课活动团体校外人士指导费补助要点 Peraturan Elaun Jurulatih Luar
                    一、申请类别:(一) 重点团体 (二) 体育校队 (三) 其他团体
                    二、重点团体:由校长与联课活动处视个别情况给予部分或全额补助。

                    三、体育校队:每月之指导费如下表。
                                     国家级教练                RM 600~800
                                     州级教练                 RM 400~600
                                     其他                   RM 200~400
                    四、 其他团体:(一)向联课活动处提出书面申请,须附上有关团体的财务状况、

                                                     人数及有关的指导费。
                                      (二)须在规定的期限里呈上申请书,逾期不受理。
                                      (三)补助额视个别团体的财务状况、人数、表现及校方的预算而定。
                                      (四)以一学年为期限,来年须重新申请。
                    五、本要点经校长核准,自公布日起开始实施,修正亦同。

               1997 年 2 月 28 日经校长核准。
               2010 年 12 月修


               G12 联课团体申请印发奖状办法 Peraturan Permohonan Pencetakan Sijil

                    一、各学会主席到联课活动处领取印发奖状申请表格,于比赛结束后一星期内,呈
                        公函连同报导及表格向联课活动处申请印发奖状。
                    二、印发奖状申请表格上所有项目必须填写清楚,有任何遗漏者,联课活动处将不作处理。
                          (一) 比赛中英文名称                      (四) 得奖者班级
                          (二) 奖项中英文名称                         (五) 得奖者学号
                          (三) 奖项得奖者中英文名称



               23-24xzG.doc                                                                         联-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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