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2 - 循人中学行政手册Tsun Jin High School Administative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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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0 活动场地借用规定 Peraturan Permohonan Penggunaan Dewan dan Bilik Darjah Sekolah
                       一、 依据:循人中学联课活动团体组织及活动管理办法。
                    二、主管单位:联课活动处。

                    三、申请日期:有关活动(包括开会)开始的 3 天前。
                    四、 联课活动团体:校内各联课活动团体借用活动场地举办活动(包括开会),有关活
                            动须先得到负责老师签署,方得申请借用活动场地。校内各联课活动团体借用
                            活动场地,凡经核准者,如因故停用或延期使用,必须书面通知联课活动处,
                            且要有负责老师之签章。
                    五、班级:比照联课活动团体办理,惟负责老师为班导师。

                    六、补习班:须先得到教务处核准,方得申请。比照联课活动团体办理,惟负责老
                             师为补习老师。费用每次 10 令吉(2 小时)。
                    七、校外团体:须先得到校长核准。
                    八、课室使用安排
                         (一) 用作开会:
                              星期一、二、三、四、五:4:15pm ~ 6.00pm
                              星期六:11:00am ~ 1:00pm 及 1:30pm~ 3:30pm
                              非上课日不开放
                         (二) 制作壁报:1. 依照联课活动处所订之时间(截止日期前二星期)来申请,

                                                          若已超过申请之期限,则无优先使用权。
                                                      2. 使用时间与开会时间规定一样,不得延长。
                         (三) 以上之使用时间统一规定,若有特殊情况者方得更动。
                         (四) 星期日及例假日只开放底层的课室,二楼以上将不作开放。
                    九、收费:校内单位
                         (一) 场地费:校内各正式单位不收场地费。

                         (二) 冷气费:
                                基本情况              课室         伯才堂            完美堂                大讲堂
                                 每小时              RM5         RM20          RM100              RM50
                                其他条件          有留宿,如                     只开舞台冷             只开一边冷
                                              使用冷气,                     气,每小时             气,每小时
                                              以 8 小时计                   RM20。             RM25。
                                              算  。  RM40
                                              一晚。


                              1.  校内各联课活动团体、班级活动使用冷气不超过三小时,开会用冷气不
                                 超过二小时,不收课室冷气费。

                              2.  举办生活营或任何大型活动,如财政负担大,可向联课活动处提出书面
                                 申请(须附上相关财务资料),经校长批准,减免部分或全部冷气费。
                              3.  所有学校行政单位举办之活动,不予收费。







               23-24xzG.doc                                                                         联-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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