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8 - 循人中学行政手册Tsun Jin High School Administative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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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0 学生选读高中一理科标准 Peraturan Pemilihan Aliran Sains Senior 1

                    初中三成绩达升级规定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准予选读高中一理科班:
                    一、数学、综合科学 2 科学年平均成绩达 65 分者。
                    二、初中统考成绩数学和科学达 B(优)或以上者。
                    三、由班导师推荐并经教务处同意者。

               B21 学生缺考处理办法
                      Peraturan Pengurusan Pelajar Yang Tidak Menghadiri Peperiksaan

                         一、学生于期末考期间缺考全部或部份科目之考试,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准
                              予免计该科成绩。
                        (一) 病假:因病而凭医生证明书(中医或西医),由家长亲自到校证实并按请假手
                                        续向训导处申请核准批病假者。
                            (二) 公假
                            (三) 丧假:因亲属丧亡,由家长亲自到校证实并按请假手续向训导处申请核准

                                              批特别事假者。
                    二、除非特殊情况获得训导主任特准,上述病假和丧假的考试免计成绩申请必须于
                        考期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办妥手续,逾期自误考试成绩作零分计。
                    三、学生因病或其他因素而免计有关科目的期末考成绩,其学期成绩计算如下:
                        (一) 若超过一个试卷(如语文科)的其中一份试卷免计分:
                               以该科目其他试卷分数作 100%计算作为期末考的分数。
                        (二) 若只有一份试卷免计分:
                               该科目的学期成绩不计分,以“-”表示 。

                    四、凡符合第一条条款情形者,训导处将所核准的请假资料交教务处登录,教务处
                        发出通告通知有关科目的科任老师。
                    五、不符合第一条款之缺考学生,有关缺考科目的成绩以零分计。
                      六、凡因其他特殊情形要求免考不计成绩的缺考学生,由教务处签具意见,请校长
                         核定之。


               B22 学生升留级补考实施办法 Peraturan Pengurusan Peperiksaan Susulan
                    一、报名补考资格:
                        (一)  留级学生(高三除外)学年总平均实得分数达补考标准者。
                        (二)  初一、初二重读生又留级者。
                         (三) 初一、初二、初三、高一、高二的体育校队,学年总平均实得分数低于补
                              考标准不超过2分者。
                   二、报名补考程序如下:

                        (一) 填写教务处提供的《升留级补考报名表格》,并向教务处缴交补考费用。
                             (注:全年学杂费缴清者才准予报考)
                        (二) 缴回《升留级补考报名表格》给教务处。
                        (三) 到教务处布告栏了解补考时间与地点。
                   三、补考科目:
                          (一) 必考下列各科目。若有关科目的学年平均分数及格则免补考该科(不得另外

                                 要求补考),但该免补考科目的学年平均分数仍然必须计入补考成绩中。
                              1. 初中一、二、三留级生:华文、国文、英文、数学、科学、历史、地理。
                                                           教-18
               23-5xzB.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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