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3 - 循人中学行政手册Tsun Jin High School Administative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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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LCCI 第二级或以上考获世界
                                     (1)金牌                   (2)银牌                   (3)铜牌

                         (四) 海外游学奖励
                                                条款规定                                        奖励

                        16A   初中统考 8A+PT3 8A                                 参加校办海外游学奖励金 RM1400
                        15A   初中统考 8A+ PT3 7A@初中统考 7A+PT3 8A                 参加校办海外游学奖励金 RM1000
                              初中统考 8A+ PT3 6A@初中统考 6A+PT3 8A
                        14A                                                  参加校办海外游学奖励金 RM600
                              @初中统考 7A+ PT3 7A
                           1. 上述奖励“带到”第二年执行。
                           2. 上述奖励不可折换现金。
                                 3. 实施办法:公共考试成绩公布后,由校方安排日期与游学地点,学生不得
                                有异议。获奖学生须参加由学校指定的游学团否则当弃权论。
                            4. 此奖励不颁发给半途离校者。
                    三、其他:本办法如有未尽善处,教务处得经校长同意增删之。

               B28 学生校内考试表现优异奖励办法

                        Peraturan Penganugerahan Pelajar Dalam Peperiksaan Dalaman
                    一、宗旨:鼓励学生勤学及培养积极进取精神。
                    二、奖励办法:
                        (一) 每次期末考后公布:
                            1. “全科及格”名单

                            2. “各年级单科最佳成绩前十名”名单(该科成绩至少 70 分)
                            3. 全级前 100 名排名(总平均至少 70 分)

                          (二)  序                    项目                   优点      小功      大功      奖状
                                1    全科及格                                          1            1(全年)
                                2    单科最佳成绩                                2                    1(全年)
                                3    全级排名前 20 名,总平均达 80 分                  2
                                4    全级排名前 20 名,总平均达 85 分                          1
                                5    全级排名前 20 名,总平均达 90 分                          2
                                6    全级排名前 20 名,总平均达 95 分                                 1
                                7    每班前 5 名(全年)                                                   1

                           1.  第一次是第一学期成绩,第二次是全年成绩。
                           2.  英文科最佳成绩的人选必须是在该年级最高的英文等级上英文课。
                           3.  书法、美术、音乐、体育成绩最高者人数众多,由科老师根据学习态度、
                                校内外比赛等各方面表现从中挑选 1 至若干人,经教务主任同意。
                           4.  联课活动、操行不列入奖励。
                           5.  凡在期末考中只要有一科获训导处批准免计分数,则该学生在该年不能获

                                得该科“单科最佳成绩”、“全级排名”、“全科及格”的奖励。
                           6.  本办法下的记优点、小功、大功的奖励不加操行分。
                           7.  高中分理科班、商科班作全级排名。






                                                           教-23
               23-5xzB.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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