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6 - 循人中学行政手册Tsun Jin High School Administative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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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凡初一、初二、初三、高一、高二的体育校队学年总平均实得分数低于补
                              考标准不超过 2 分者,皆有资格报名参加补考,若其补考成绩不达升班标
                              准,但至少有补考标准的分数 ,则有资格出席升留级评审会议。

                         (六) 高三的体育校队学年总平均实得分数达到补考标准分数者,有资格出席升
                              留级评审会议。
                        (七) 重读生的升留级评审会议由校长、教务主任、训导主任、辅导主任、联课
                              活动主任、体育主任、班导师、主科老师组成,由此会议通过面试决定是
                              否能升级。
                         (八)  体育校队的升留级评审会议由校长、教务主任、训导主任、辅导主任、
                                体育主任、体育校队顾问老师、班导师组成。由此会议通过面试决定是
                                否能升级。

                        (九)   “体育校队”是指体育培训队学生该年曾代表学校出赛,以年终放假前由体
                              育处提供该年的体育校队名单给教务处为准。
                        (十)  升留级评审会议的运作
                               1. 表决时若正、反票数相同,再作第二次表决。若票数再度相同,则由
                                  主席裁决或视为否决。
                               2. 家长必须陪同孩子出席升留级评审会议,否则视为放弃出席升留级评
                                   审会议。

                               3. 学生获得升留级评审会议通过后,学校视情况可要求学生参加假期学
                                   习班,学习班结束后,才由校长室作最后评估。
                        (十一) “国手”或同等级的运动员
                                 体育处于行政会议提出专案讨论并通过其升班者。

                    四、学业成绩呈交、修正办法
                        (一) 请科任老师事先计算好形成性评量分数,以免耽误呈交成绩给教务处的期限。
                        (二) 学期成绩必须列出各细项的分数,如期末考(占 50%或 40%)、作业分、
                               随堂测验分等并列出形成性评量(占 50%或 60%)一栏。
                        (三)  科任老师必须在班上公布成绩,包括各细项的分数,让学生知道成绩的计算方式。
                        (四) 凡是科任老师改错、误算、错填、输入等原因造成的修正,请科任老师持

                             相关资料(如考卷、积分册等)向教务主任说明并填表修正。
                        (五) 教务处只处理考卷上错误分数的修正,不修正形成性评量分数。
                        (六) 学生有校对修正成绩的责任,校对修正期限过后因学生没校对好而发现的
                               成绩错误,按以下情况处理:
                            1. 正确成绩比供校对的成绩高,教务处不再修正;
                            2. 正确成绩比供校对的成绩低,教务处将修正成绩,并将学生送训导处纪律处分。
                        (七) 成绩一旦呈交教务处后,教务处不再接受“补交作业而加作业分”等类似理由的修正。

                        (八) 迟交成绩的老师必须在学校假期中返校上班(7.30am~3.30pm),批改完考卷、作
                               业及结算好成绩给教务处后才免除此上班规定。

                    五、其他:(一) 本办法如有未尽善处,教务处经校长或行政会议同意有权修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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