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2 - 循人中学行政手册Tsun Jin High School Administative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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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奖励方法:
                        团体/个人赛比赛规模               定义
                        国际比赛                     参加国外举办的国际邀请赛 或 在国内举办的国际性比赛
                                                 (须经联课处确认比赛的水平是否符合)
                        A 类全国赛                   定义 1:有关比赛必须先进行区赛或州赛,从中获得参赛
                        (符合其中一个定义)                        权代表州或学校参加的全国赛。

                                                 定义 2:由联课处从比赛的规模及代表性、主办单位的权
                                                          威性、比赛规格等决定该比赛是否可以等同定义
                                                          1 的水平。
                        B 类全国赛                   单层比赛模式,意即只进行一次比赛,没有初赛、半决赛
                                                 等的全国赛。
                        州际比赛(州赛)                 由吉隆坡联邦直辖区举办的比赛 或 其他同等级的比赛
                        区赛                       由 Pudu 区或 Bukit Bingtang 区举办的比赛 或 其他同等级
                                                 的比赛。
                      团体赛分为一个总体比赛(总项)或分项比赛两类:
                        团体赛        国际赛         A 类全国赛        B 类全国赛           州赛             区赛
                                总项  分项  总项  分项  总项  分项  总项  分项  总项  分项
                         冠军     +2.00  +1.50  +1.50  +0.80  +1.00  +0.50  +1.00  +0.50  +0.50  +0.25
                         亚军     +1.50  +1.00  +1.00  +0.50  +0.50  +0.25  +0.50  +0.25  +0.25  +0.12
                         季军     +1.00  +0.50  +0.50  +0.25  +0.25  +0.12  +0.25  +0.12  +0.12  +0.06

                                                             奖牌(每个)
                         个人赛
                                    国际赛         A 类全国赛         B 类全国赛            州赛          区赛
                          金牌         +0.05         +0.04          +0.03         +0.03        +0.02
                          银牌         +0.04         +0.03          +0.02         +0.02        +0.01
                          铜牌         +0.03         +0.02          +0.01         +0.01        +0.005

                         (五)  比赛奖励等级对应:
                              团体 ~ 冠军 = 金奖 = 特优奖                         个人 ~冠军 = 金牌 = 特优奖
                                     亚军 = 银奖 = 优秀奖                                 亚军 = 银牌 = 优秀奖
                                     季军 = 铜奖 = 佳作奖                                 季军 = 铜牌 = 佳作奖
                              (若奖项名称有别于上述规范,再由联课处进行分析判断)
                         (六)  加分项目不包括相关比赛的附属奖项。例如:全场总冠军、最佳支持奖、
                              最佳人气奖等。

                         (七)  团体评鉴加分奖励上限分数为 5 分。

                   十一、附则:(一) 本办法经行政会议通过后,公布实施。

                                     (二) 本办法如有未尽善处,得于行政会议中提出修正。
                   1997 年 02 月 04 日第二次行政会议通过。                  2016 年 12 月 13 日第一次行政会议通过修正。
                   1997 年 12 月 24 日及 26 日第一次行政会议通过修正。          2018 年 12 月 11 日第一次行政会议通过修正。
                   1998 年 03 月 19 日第五次行政会议通过修正。                2021 年 1 月 5 日第一次行政会议通过修正。





               23-24xzG.doc                                                                         联-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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