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0 - 循人中学行政手册Tsun Jin High School Administative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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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各团体每次活动后,包括会员大会及执委会议,须在 5 个工作天内呈上报
告予有关主管单位。
(九)各团体若有计划出版特刊,可在 30 天前向校方提出申请,并提呈完整计划
书。经校长批准后始能进行筹备。
(十)校方若有委托承办任何活动,有关团体须全体协力负责完成。
八、成果发表及评鉴:
(一) 成果发表:
1. 各团体应于每学年末举行团体成果发表。
2. 各团体成果发表得依团体性质分别采用汇报、表演、展览以及各团体
特有方式行之。
(二) 团体评鉴:
1.评鉴项目由联课活动处拟订后,提请行政会议议决后行之。
2.团体平时之评鉴由有关主管单位负责。
3.年终评鉴由校长委任本校教师若干人,利用团体成果发表时,对团体
展开评鉴。
4.演艺团体如有举办大型公演、大型音乐会或联合对外演出,皆纳入年终
评鉴。
5.平时评鉴及年终评鉴成绩各占 50%,合为全年评鉴成绩,分数 90 分以
上者列为甲等,80 分至 89 分者列为乙等,60 至 79 分者列为丙等,不达
60 分者列为丁等。
(三) 奖励及辅导:
1.全年评鉴达 90 分之团体颁发杰出团体奖,达 85 分之团体颁发优秀团体奖。
2.凡团体全年评鉴较上一年进步最多者,予以颁发团体最佳进步奖。
3.凡积极配合学校,认真参加服务,具牺牲奉献精神;主动积极参加校外比赛,
并在比赛中得奖者,由联课处老师开会表决,予以颁发团体最佳精神奖。
4.列为丁等之团体应列入追踪辅导改进,若经一学年后仍列丁等者,应予解散。
5.从 2018 年起增设两项团体加分奖励:
(1) 团体参加国际交流活动加分制度。(上限 3 分)
(2) 团体获得学校批准代表学校对外比赛得奖加分制度。(上限 5 分)
6.3 学点及 4 学点的团体,若全年评鉴不达 80 分者,下一年自动降一级。
7.3 学点之团体,全年评鉴若达 90 分,可提呈行政会议讨论,下一年升为
4 学点。
8.2 学点之团体,全年评鉴若达 90 分,可提呈行政会议讨论,下一年升为
3 学点。(G6 八(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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