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5 - 循人中学行政手册2025-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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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符合一(一)6、一(一)7 和一(一)8 条文退学情况者,班导师须填写《退学通知》
给教务处以处理其学籍资料。
(三) 任何情况的退学,皆以教务处的发布为准。
(四) 教务处将退学资料转会计处。
四、班导师于退学日期当日填写《学生退学记录》交到教务处。
五、教务处填《学籍卡》退学资料。
六、凡在第二学期期末考开始后办理退学者,皆须缴清全年(含 11 月)学杂费才能申
请离校证和领取全年成绩报告表。
七、若学生在退学或毕业一个月内没申办离校证,图书保证金将当作乐捐学校经常
费处理,不再退还有关学生。
教-20 学生选读高中一理科标准 Peraturan Pemilihan Aliran Sains Senior 1
初中三成绩达升级规定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准予选读高中一理科班:
一、数学、科学 2 科学年平均成绩达 65 分者。
二、初中统考成绩数学和科学达 B(优)或以上者。
三、由班导师推荐并经教务处同意者。
教-21 学生缺考处理办法
Peraturan Pengurusan Pelajar Yang Tidak Menghadiri Peperiksaan
一、 学生于期末考期间缺考全部或部份科目之考试,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准 予
免计该科成绩。
(一) 病假:因病而凭医生证明书(中医或西医),由家长亲自到校证实并按请假手
续向训导处申请核准批病假者。
(二) 公假
(三) 丧假:因亲属丧亡,由家长亲自到校证实并按请假手续向训导处申请核准
批特别事假者。
二、除非特殊情况获得训导主任特准,上述病假和丧假的考试免计成绩申请必须于
考期结束后的四个上课日内办妥手续,逾期自误考试成绩作零分计。
三、学生因病或其他因素而免计有关科目的期末考成绩,其学期成绩计算如下:
(一) 若超过一个试卷(如语文科)的其中一份试卷免计分:
以该科目其他试卷分数作 100%计算作为期末考的分数。
(二) 若只有一份试卷免计分:
该科目的学期成绩不计分,以“-”表示 。
四、凡符合第一条条款情形者,训导处将所核准的请假资料交教务处登录,教务处
发出通告通知有关科目的科任老师。
五、不符合第一条款之缺考学生,有关缺考科目的成绩以零分计。
六、凡因其他特殊情形要求免考不计成绩的缺考学生,由教务处签具意见,请校长
核定之。
B-18
25-5xzB.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