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7 - 循人中学行政手册Tsun Jin High School Administative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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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不得交换试卷或作答纸。
廿一 、不得请人代替参加考试。
廿二 、不得传递、夹带书本、作业或字条。
廿三、手提电话不得放在身上。
(违反第十九条至第廿三条考试规则者,除考卷作零分计外,并由训导处予以记
大过以上处分。)
廿四、考生在考试半途若身体不适需上厕所大解或呕吐,可由巡考场老师全程陪同
其上厕所,厕毕再回考场继续考试。如果考生要上厕所小解,必须提早交
卷,厕毕须回考场安静等待考试结束。
廿五、考生如不遵从监考老师之指示或蓄意捣乱者,将被令离开考场,其试卷作废,
分数当零分计,并由训导处视情节严重另行议处。
廿六、其他违犯考试公平性之行为,视当时情节另行议处。
B13 电脑科实习考试规则 Peraturan Peperiksaan Amali Komputer
一、考试时,考生应将姓名、班级、班号先行写在试题纸上,然后作答。
二、考试时,不可有下列作弊行为:
(一) 讲话、站立或擅自离开座位;
(二) 看同学画面;
(三) 故意让他人看答案;
(四) 按同学的键盘或滑鼠;
(五) 帮同学存档;
(六) 复制别人的档案
(七) 传递文具、书本、字条;
(八) 故意做出声响或朗读自己的答案或指令。
三、考试前检查电脑是否完好。
四、手提电话不得放在身上。
五、考试应用文具必须携带齐全(不得带笔盒),临时不得向他人借用。
六、考生必须遵照规定之座位就坐,不得擅自更换移动。
七、考试中途,考生如要离开考场(如上厕所),必须先把考卷交上并存档,回来
考场后不得继续作答,坐在位子上静待考试时间结束。
八、考试时间结束时,应立刻停止操作。否则监考老师可关机或禁止存档。未存档
者,以零分计算。
九、考试进行中,若发生停电,另择期再考。
十、考试进行中因技术问题如电脑故障时,则应立刻通知老师,更换电脑延长时间
考或另择期再考。
十一、因电脑故障不能存档,可由老师当场计分。
十二、不会存档或误按键钮而无法找回资料,只得基本分。
十三、不得提早交卷。
十四、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四处观望逗留或与同学讨论答案。
教-7
23-5xzB.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