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8 - 循人中学行政手册Tsun Jin High School Administative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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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放时间:
                                                   上课天                 假期

                         星期一至星期五                7.30am-6.00pm     7.30am-4.20pm
                         星期六                    7.30am-2.00pm     7.30am-12.20pm
                         星期日及公共假期:休息
                  三、使用图书馆守则
                        (一) 学生须穿整齐校服、学校批准的 T 恤或循中体育服方可入内。
                        (二) 不可携带书包进入图书馆。
                        (三) 书报阅毕请归架。

                        (四) 离开时请将椅子靠扰。
                        (五) 禁止在馆内喧哗、朗读、闲聊、下棋、进食、追逐、丢纸屑及破坏公物。
                        (六) 讨论时请轻声细语,注意礼仪,不干扰其他使用者。
                        (七) 节约能源,请集中座位自修。
                        (八) 禁止以书包占位。
                        (九) 离开时,请将个人物品带走,并将桌面收拾干净。

                        (十) 任何违反上述规则者,本馆有权禁止其进入;屡劝不听者,将交训导处处理。
                   四、学生到图书馆自修守则。
                        (一) 欲在上课时间利用图书馆自修,须之前申请;同时须有老师带领。
                        (二) 须遵守图书馆使用规则。
                        (六) 自修课时,学生不准借还书。
                        (七) 上自修课时,学生不允许看报纸。
                   五、图书馆借还规则
                        (一) 凡本校教职员及学生一概凭教职员证或学生证办理借还图书手续。
                        (二) 借书时必须交由图书馆管理员或服务员登记,方可将书带离。

                      (三)                            借书册数         借期      续借期  续借次数             罚款
                               教职员                       5       1 个月  1 个月           1 次        0.20
                               学生*                       1        1 周      1 周        1 次        0.20
                               图书馆服务团团员                  2        10 天     10 天       1 次        0.20
                               图书馆服务团执委                  3        10 天     10 天       1 次        0.20

                             注 *:在年终假期学生可同一时间借阅 4 本图书。
                        (四)  借书期限已满,如无读者预约该图书,可办理续借书续,否则必须归还。
                        (五)  借出图书如有遗失或污损,借书者必须赔偿全新原书,倘若原书无法购
                            得,借书者应以现金赔偿双倍书价。
                        (六) 教职员离职及学生离校时,须先归还所借图书后,方可办理离职、离校手
                            续及领回保证金。

                        (七) 本馆遇有清点、整理、改编或装订图书时,可随时通知借书者归还所有借
                            出之书籍。
                        (八) 借书者在离馆前,应自行检查所借图书,归还时如有损坏须负责赔偿。
                        (九) 借书逾期归还者,按日罚款。
                        (十) 本规则经本校行政会议通过后施行,修正时间亦同。



                                                            文-2
               23-14xzK.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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