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3 - 循人中学行政手册Tsun Jin High School Administative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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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操行评分流程图
操行评分
英语科科任老师 其他科任老师
各班每周授课节数少于三节的
英文科老师至 eschool > 科任
老师系统> 训导处《英文班操 科任老师,可填表申请评操行分
行输入》,按学生上课表现进 数
行操行评分 科任老师至 eschool > 科任老
师系统 >训导处《操行输
入》细, 按学生上课表现进
行操行评分
科任老师在截止日期前完成评
分
训导处老师检查
档案
训导处汇整与运算各班个别学生
的操行分数,转交教务处。
C11 学生迟到处理办法 Peraturan Pengurusan Kelewatan
一、学生超过 7.30 a.m. (即上课铃响后) 进入校园,称之为迟到。每位迟到的学生,
都必须把学生证交给司阍。若迟到者没有学生证,将会被记警告一次。没有
完成上述手续的同学将会受到不超过小过的处罚。
二、若迟到超过第 2 节,即 9.20 a.m. 之后,司阍必须把有关同学交到:
(一) 训导处或 (二) 教务处或 (三) 校长处
经过查询,确实有足够理由后,方可让该生回到课室。
三、迟到记录经统计后,出现以下情况且无充分理由者须接受处分:
(一) 1 个星期内迟到 3 次或以上者;
(二) 1 个月内迟到 7 次或以上者。
四、处罚程序:(一) 经过询问与查证,证实理由不充分,则第一次口头提醒,第二次
口头警告并联络家长,第三次则记一个缺点 (记录在成绩册内)。
(二) 经训导处处分后,仍继续重犯,经过询问与查证,证实理由
还是不充分,则加倍处罚并以不超过 1 个小过为准。
训-11
23-7xzC.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