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5 - 循人中学行政手册2025-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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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9 制服团体行使特别惩戒权须知(此条文于 2005 年 11 月 10 日第十二次行政会议删除)



               联-10      活动场地借用规定
                         Peraturan Permohonan Penggunaan Dewan dan Bilik Darjah Sekolah
                    一、       依据:循人中学联课活动团体组织及活动管理办法。

                    二、       主管单位:联课活动处。
                    三、       申请日期:有关活动(包括开会)开始的 3 天前。
                    四、       联课活动团体:校内各联课活动团体借用活动场地举办活动(包括开会),有关活
                             动须先得到负责老师签署,方得申请借用活动场地。校内各联课活动团体借用
                             活动场地,凡经核准者,如因故停用或延期使用,必须书面通知联课活动处,
                             且要有负责老师之签章。
                    五、       班级:比照联课活动团体办理,惟负责老师为班导师。
                    六、       补习班: 须先得到教务处核准,方得申请。比照联课活动团体办理,惟负责老
                             师为补习老师。费用每次 10 令吉(2 小时)。

                    七、       校外团体:须先得到校长核准。
                    八、       课室使用安排
                             (一)  用作开会:
                                   星期一、二、三、四、五:4:15pm~6:00pm
                                   星期六:11:00am~1:00pm 及 1:30pm~3:30pm
                                   非上课日不开放

                             (二)  制作壁报:  1. 依照联课活动处所订之时间(截止日期前二星期)来申请,
                                                   若已超过申请之期限,则无优先使用权。
                                                 2. 使用时间与开会时间规定一样,不得延长。
                             (三)  以上之使用时间统一规定,若有特殊情况者方得更动。
                             (四)  星期日及例假日只开放底层的课室,二楼以上将不作开放。

                    九、       收费:校内单位

                             (一)  场地费:校内各正式单位不收场地费。
                             (二)  冷气费:
                                      基本情况              课室           伯才堂           完美堂              大讲堂
                                       每小时              RM5          RM20          RM100             RM50
                                      其他条件         有留宿,如使                      只开舞台冷            只开一边冷
                                                   用冷气,以 8                     气,每小时            气,每小时
                                                   小时计算。                       RM20。            RM25。
                                                   RM40 一晚。


                                   1.  校内各联课活动团体、班级活动使用冷气不超过三小时,开会用冷气不
                                      超过二小时,不收课室冷气费。
                                   2.  举办生活营或任何大型活动,如财政负担大,可向联课活动处提出书
                                      面申请(须附上相关财务资料),经校长批准,减免部分或全部冷气
                                      费。
                                   3.  所有学校行政单位举办之活动,不予收费。



                                                             G-17
               25-2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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