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0 - 循人中学行政手册Tsun Jin High School Administative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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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实施团体辅导。
               七、研究辅导工作之改进。
               八、参加有关进修及研习活动。

            E4 辅导处工作要点 Kerja-kerja Kaunseling Sekolah
               一、目标:
                    (一)落实辅导对学生的功能,包括:学习辅导、生活辅导及生涯辅导,以期达到预
                           防、发展的效果。
                    (二)促进教师间交流、联系,形成支持系统,提供支援协助教师加强班级经营技巧,
                           促进师生沟通及提升教学品质。
                    (三)加强学校与家长之间的联系,邀请家长参与学校活功,促进亲子沟通,扩大社
                           会资源网络。
               二、工作重点:(以服务对象区分)
                    (一)学生:1.  汇整修订教材,出版《辅导活动手册》
                                  2.  实施辅导活动课。
                                  3.  提供个别谘商服务
                                  4.  实施小团体辅导。
                                  5.  提供心理测验,包括:人格、职业兴趣及学习态度测验等。
                                  6.  建立学生综合资料档案。
                                  7.  进行重读生追踪辅导工作。
                                  8.  举办专题系列讲座。
                                  9.  举办新生训练营。
                                  10. 处理学生申请校内外奖助学金事宜。
                                  11. 视需要进行家访工作。
                                  12. (请参考 M4)。
                    (二)教师:1.  举办教师效能训练课程。
                                  2.  进行教师成长团体活动。
                                  3.  举办教师专题工作坊。
                                  4.  提供教师个别谘询服务。
                    (三)家长: 1.   举办亲职教育讲座。
                                   2.  进行家长成长团体活动。
                                   3.  提供个别谘询服务。
                    (四)其他:1.  规划辅导处软、硬体设备。购置有关辅导及青少年课题丛书、录音
                                                 带、杂志等供师生借阅。
                                  2.  代表学校出席有关辅导的研讨会、交流会活动等。

            E5 贷学金/初中助学金/社团奖励金规则 Peraturan Permohonan Bantuan Kewangan

               一、贷学金:(按A24循人中学贷学基金章程处理)
                       (一)宗旨:   1.  协助清寒学生接受本校高中教育。
                                   2.  协助本校教职员子女修读大专教育。
                                   3.  协助保送本校高中毕业生赴指定大专深造,唯毕业后必须回本校执教至
                                        少四年。

                    (二)申请资格:1.  凡符合条件之本校高中部学生皆可提出申请。
                                     2.  凡符合条件并在本校服务满八年之教职员,其子女经由国内外大学或
                                          专科学院录取,或正在大专院校攻读者皆可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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