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2 - 循人中学行政手册Tsun Jin High School Administative Manual
P. 142

学长遴选

               请高/初中_____年级__________班导师推选你班上_____位优秀同学担任本校 xxxx/xxxx 年
               度学长,推选截止日期是 xx/xx/xx(星期 x),下午 2.00 之前。(下列表格供填写)

                 编号            姓名               班级         班号        操行                 备注

                  1.
                  2.

                  3.
                  4.
                  5.

                  6.

                                                                        科任老师签名: 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

                    注:操行分数可以不必填写,由训导处查询后填入(不达标准者即自动淘汰)。
               C23 循人中学销过辅导办法 Program Bimbangan Pelupusan Kesalahan
                    一、 宗旨:鼓励学生改过自新,发挥积极的教育爱心。
                    二、 对象:凡曾经被训导处处罚记过的学生。
                        三、申请办法:
                         (一) 在被校方处罚记过超过一个月后,有心改过自新的同学。在规定时间内向

                                 训导处领取销过辅导申请表格,填妥后亲自交训导处负责老师。
                        (二) 申请表格必须详细说明申请理由及犯过者之具体改善行为的方法。
                        (三) 附上家长、师长及同学的推荐书。
                        (四) 训导处审核批准后,正式接受为销过辅导学生。
                    四、观察与审批:
                         (一)  销过辅导申请每年均分成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在开学的第一周开始,每
                                  个阶段间隔约二个半月。

                         (二) 训导处接受学生销过辅导之申请后,必须即刻将其有关资料 (如:犯过记
                                 录等) 汇集立档。
                         (三)  观察期分几个种类:
                             1. 两个小过或少于两个小过者,必须进行两个阶段的评估。(约 120 个上课天)
                             2. 一个大过或两个小过以上者。必须进行三个阶段的评估。(约 180 个上课天)
                         (四)  观察期间至少有三位老师 (至少两位班上主科老师) 及操行达 77 分以上的两位
                                  同学 (该同学必须是班委、所参加学会的执委或学长团成员) 给予定期评鉴。
                              1.  须有三位老师(至少两位班上的主科老师)

                              2.  家长一位(父或母)
                              3. 操行达 77 分以上的两位同学,该同学必须是班委、所参加学会的执委
                                或学长团成员。
                         (五)  观察期间,由销过学生透过销过辅导服务表每周为老师服务一次,作为督
                                  促,鞭策及校方考核之用。


                                                          训-20
               23-7xzC.docx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